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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工会工作-盐池县检察志. 1936-2016

第三节 工会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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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保证工会组织在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,依法维护干部、职工的合法权益,更好地为干部、职工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规定,盐池县检察院于1988年11月,经全院干警大会投票选举产生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第(试读)...

盐池县检察志. 1936-2016

《盐池县检察志》编纂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