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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刑事判决书送达时的操作规范-检察风云·社会治理理论2015年04期

论刑事判决书送达时的操作规范

作者:周煜 周德泉 字体:      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96条、第106条第2项明确规定:宣告判决,一律公开进行。当庭宣告判决的,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;定期宣告判决的,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(试读)...

检察风云·社会治理理论

2015年第04期